关于规范实验(训)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点击数:2494 信息来源:教务处

各系部:

根据学院迎评工作部署,必须加强实验(训)室规范管理。前阶段因系部调整,专业建设优化,各系所属实验室(含电脑室)有所变动,为充分发挥实验(训)室的作用,落实实验(训)室管理职责,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实践教学的质量,现对全院各专业实验室(训)进行清查、核实,并要求实验室管理职责到人。请各系部根据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同时,将修订好的实验(训)室管理条例一并于本周四(32日)上午之前报教务处实验(训)室管理科林雄光老师(QQ号:67488310、办公室电话:22829617 ),以便统一制作牌匾上墙。请各系部务必适时上报,不得拖延。

 

附: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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