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实际能力操作代考”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7 点击数:2687 信息来源:教务处

 

教通知[2013-2014-2]13号

 

各系(部):

学院关于“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实际能力操作代考”的实施意见(试行)(榕黎院办[2011]32号文)已执行两年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规范实践教学管理,请各系(部)认真总结这两年执行的方法和效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本系不同专业特点,认真制定各专业“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实际能力操作代考”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科学合理、全面周到、可操作,并于4月20日上报教务处,以便汇总提交学院审批。

 

附: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应用英语专业“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等级证书代考”的实施细则(供参考)

 

教务处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