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4级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 点击数:2445 信息来源:教务处

 

黎教通知[2013-2014-2]14号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6]1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务处已制订2014级高职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请各系(部)组织各教研室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于5月9日前按要求完成2014级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各系(部)要参照教务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时间计划表的进程做好工作安排,以保证2014级培养方案的质量和完成的时间。

教务处于5月12日-16日(一周内)安排现场交流指导,各系部于5月9日同时上报按专业现场交流时间要求。

关于制订2014级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文件、材料电子版已上传至群共享,请各系部自行下载。

 

 

                                        教务处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