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3-2014-2]21号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教学工作安排,请各系部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2014-2015学年教学执行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于2014年6月3日前将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申报表(附件1)、毕业班学年执行计划申报表、(附件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汇总表(附件3)、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选修课登记表(附件5)上交教务处教学科。
二、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我院各专业2011级开始已全面实行“2+1”培养模式,因此2012级部分专业需要调整计划,第五、六学期全部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即原则上第五学期1—4周安排校内集中性实训,其中穿插安排补考、重修等内容;第五周开始安排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要求安排的须提前报告。
三、各系(部)应将院公共选修课纳入教学执行计划,同教学执行计划一同上报教务处。各系(部)开设院选修课应覆盖本系学生数的70%,各选修课程可选人数由各科任教师自定(以少于所需教室容量数为限)。本学年每学期每门选修课课时数为32,共2学分,原则上选修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
四、注意事项
1、各系(部)教学执行计划应严格按照指定报表填写。使用教室类型如需用到机房,应标注机房具体类型(多媒体网络实验室/公共计算机室/机助制图实验室/工程建筑实训室/物流电子商务实训室/计算机辅助工业实训室),分班及合班情况请在“备注”中说明,以便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资源。
2、若课程实践需要外出,或实行专周实训、集中性实训,应在备注中说明,并写明安排外出的时间与场地。
五、公共课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1)13级:
课程名称 | 体能测试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工程管理系)汽修除外】 | 就业指导 | 大学生心理健康 | 选修课 | 劳动值周 |
总课时 | 4 | 32 | 6 | 4 | 32 | 1周 |
周学时 | 0 | 3 | 0 | 0 | 3 | 0 |
14级:
课程名称 |
军事教育 | 体育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 计算机基础(艺术设计系、工程管理系) | 高职高专英语 |
形势与政策 | 劳动值周 |
总课时 | 8 | 32 | 32 | 72 | 56 | 8 | 1周 |
周学时 | 0 | 2 | 3 | 6 | 4 | 0 | 0 |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2)13级:
课程名称 | 体能测试 | 就业指导 | 大学生心理健康 | 劳动值周 |
总课时 | 4 | 6 | 4 | 1周 |
周学时 | 0 | 0 | 0 | 0 |
14级:
课程名称 | 体育 | 毛邓三 |
高职高专英语 | 就业指导 | 形势与政策 | 劳动值周 | 公共选修课 |
总课时 | 32 | 38 | 64 | 6 | 8 | 1周 | 32 |
周学时 | 2 | 3 | 4 | 0 | 0 | 0 | 3 |
附 表: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申报表
2、毕业班学年执行计划申报表
3、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汇总表
4、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5、选修课登记表
教务处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