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4-2015-1]18号
各系(部):
为了顺利完成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5)任务,准确报送“资源表”的相关数据和校企合作案例,现将“资源表3、4、6、7”的指标及信息采集要求发至各系部。请各系部按要求认真填写。同时请各系提供至少一个校企合作案例,简要叙述合作内容、目前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果。以上信息采集时间节点为:2013年9月-2014年8月31日,请将以上材料于12月9日之前连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1、“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2、资源表3:专任教师人均企业实践时间;
3、资源表4: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
4、资源表6:生均校内实践基地使用时间;
5、资源表7:生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时间;
6、校企合作案例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