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4-2015-1]25号
各系部:
为了不影响下学期正常的教学工作,请各系部根据2014-2015(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抓紧申报下学期实践教学需要的耗材(附件1)和必须增添或维修的实验(训)教学设备等计划(附件2)。具体事宜请在1月10日之前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魏欣老师联系(13290930472),逾期以无需求处理。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实训(验)物品申购单;
2、黎明学院 2014-2015(2)学期实验(训)教学设备添置或维修申报表。
教务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