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4-2015-2] 14号
各系(部):
本学期期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核时间在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内安排,由各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协调确定具体时间,各科考核时间均在正常教学时间内进行。请各系(部)于4月29日前将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科沈靓老师。
二、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期中考核,严肃考试纪律,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确保期中考核的有序开展。
附件:2014-2015-2期中考试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
黎教通知[2014-2015-2] 14号
各系(部):
本学期期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核时间在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内安排,由各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协调确定具体时间,各科考核时间均在正常教学时间内进行。请各系(部)于4月29日前将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科沈靓老师。
二、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期中考核,严肃考试纪律,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确保期中考核的有序开展。
附件:2014-2015-2期中考试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