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4-2015-2]24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3〕31号)文件要求,教育厅初拟了《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项目的预通知》,现将《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项目的预通知》转发给各系,请各系根据文件申报要求和本系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并于6月1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教务处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