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室调整后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2350 信息来源:教务处

 

黎教通知[2015-2016-1]21号


      根据学院新学期教室使用调整方案,为了加强教学场所和财产的管理,防止公共财务损坏和流失,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经研究,对教室管理与财产保管职责作如下调整: 

1、全院(含各系)所有教室(含阶梯教室)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晚开关门由教务处聂计闽老师负责。统一开关门时间为:早晨8点之前开门,晚上21点前关门。

2、此外,期间各系所属教室(含阶梯教室)的管理、使用(包括正常排课、调课、学生活动等)均由系部自行安排与管理。教室内的财产(除多媒体设备外)由各系部的资产管理员进行财产登记管理。

3、学院教师活动及学院层面的学生活动需要借用公共教室的可按有关规定向教务处教学科办理借用手续,教务处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给予安排。

4、学院计算机实训室和教务处公共教室的管理均由教务处负责。

5、所有教室多媒体投影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

6、所有教室的使用情况均须按学院统一要求进入青果教务软件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本规定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