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2号)要求及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专家现场考察评估意见,经教务处讨论研究,现制定《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二轮整改之“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佐证项目》,请各系(部)、各有关部门参照该表,逐条落实,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到教务处张晓兰老师处。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二轮整改之“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佐证项目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二轮整改之“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佐证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