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备系(部)听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点击数:2116

各系(部):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全面及时了解教学动态,保证教学效果,推进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同时为使系(部)人员听课评价制度化,现通知如下:

1、请认真制定本系(部)听课管理办法,并于5月7日前报备到教务处张晓兰老师处。

2、做好系(部)人员听课情况汇总工作连同收集的听课记录表,于每月1-3号报给教务处张晓兰老师。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办法

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办法.doc

附件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