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8-2019学年其他工作量现已开始申报,请各系(部)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榕黎院﹝2012﹞36号)文件要求,上报本系(部)2018-2019学年其他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1、2018-2019学年其他工作量须经本系(部)核实后,上交教务处审定;
2、每一项申报内容应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只附电子材料),有关实验室建设管理维护必须附上工作计划、工作时间安排表、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纸质材料,并根据不同工作量分别给予课时补贴。
请各系(部)于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教务处庄小婷处,所有电子材料按项目打包,并以系部命名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