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的制定要求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4 点击数:5414 信息来源:工程系

 

榕黎院教〔201401

课程标准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规范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标准的制定要求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标准,无课程标准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标准由系(部)组织编写,系(部)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经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后,由系部主任批准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3、制定课程标准要符合时代要求,要突出体现高职教育教学特点,要符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的要求。

4、制定课程标准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遗漏。

5、课程标准应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重在能力”的思想,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以素质为基础”的要求。

6、课程标准应符合学生实际,课程标准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应以中等程度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同时根据学生能力不同,明确教学基本内容,选修内容及其不同要求,以利于因材施教。课程标准的制订不应过分强调选拔与淘汰,而应强调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帮助不同程度的学生达到课程目标的要求。课程标准应理解为课程的基本要求,应有一定弹性。

7、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标准的格式及内容应尽量与本条例中指导性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简练,名词术语规范。

二、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一)课程标准的内容包括:课程性质与地位,课程理念,课程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标准,课程实施建议等。

(二)课程标准的格式(供参考)

课程标准的封面内容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适用专业、课程类型、总学时、学分、编写单位等,其编写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  前言

1、课程性质与地位

写明本课程的授课对象,属于公共课、专业基础课还是专业课,在人才培养过程(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及作用。

2、课程理念

提出教师对该课程教学准备付诸行动的信念,也可以说是课程教学指导思想。

3、课程设计思路

为了实现课程理念,提出实施课程教学的根本性安排、措施及想法。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写出学生通过该课程学习后,在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及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以表格形式说明本课程教学的每个学习情境或项目、教学单元(含实验、实训等实践活动)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课程作业。在学习情境一栏要标注本课程重点的学习情境或项目、教学单元;在学习内容一栏要列出节的标题及每节下面的一级大标题,并标注每个学习情境或项目、教学单元的重点及每节的重点;在课程作业一栏要对作业的形式、内容、次数,是否安排长周期作业如写读书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课程论文等作出合理的规定。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1、各学习情境(或项目、教学单元)学时安排

以表格形式说明对各学习情境(或项目、教学单元)的学时安排。

2、理论教学

对理论教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和主要教学方法,推荐教材、教学参考书及有关参阅资料网址等等提出建议。

3、实践教学

写出实践教学的任务和要求、实践教学方法建议,对实践教学内容只须注明具体安排参见《XXXXXX》课程实践教学大纲。

4、课程教学考核评价建议

对本课程所包含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提出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组成与所占比例等。

5、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建议

对如何利用与开发本课程资源提出建议,含教学网站、联系企业等。

三、课程标准的管理

1、课程标准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标准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学科知识更新需要对课程标准做部分调整、修订时,可按程序向系部提出修订申请。修订的原则和程序与制订的要求相同。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生效。

2、课程标准属学院基本教学文件,由学院统一论证、统一管理和印发。

3、不同教师在执行同一课程标准时,在教学内容具体细节上允许有所差别,也允许提出修改意见,但是主要内容、方法、要求等方面,必须按课程标准教学。

4、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应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学期教学检查时,应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系(部)检查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标准的情况,教务处进行抽查。对未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的教师,由教师所在系(部)严肃处理,并限期改正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的格式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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