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0 点击数:4634 信息来源:教务处

榕黎院教〔201402

 

 课表是学校组织、安排教学,实施专业教育的基本依据,它是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落实开课计划的制度化表格。它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建立合理而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课程表编排的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及办法。

一、课程表的编排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的原则:教学计划是高等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具体体现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全部教学工作的基本纲领,也是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因而也是确定上课周次和周学时等编排课表的纲领性文件。如需变更教学计划,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再按更改后的教学计划编排课表。课表的编排要按照教学计划科学地安排先后秩序和连续授课时数,统筹全局,合理安排。

(二)自觉遵循教学规律的原则:教学规律是教与学的各要素在教学过程中的内在联系,体现在课表编排上,就是要使课表编排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率。这就要求各系(部)教学秘书根据本单位课程性质和特点及教师的具体情况来安排课表,应充分考虑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强度、接受能力等因素,保证学生在一天、一周和一学期中学习的高效率,在排课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1.每天上午应安排难度较大的学科基础课或较为重要的基础课或专业课,下午应安排一些教学活动和较易理解的课程,如实验课,体育课,习题课,选修课等。

2.每门课程在排课时,一般应以2节课为限,一般不能连排4节,特殊专业的特殊课程经批准的除外,周学时为3学时的课程,可排单双周,两次课之间应有天数上的间隔。

3.理论课和实验课的编排时间不要相隔太长,在每门理论课的同一天或第二天安排实验课,以利于保证所学知识的完整性,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4.一周中每天的排课时间应相对均等,切忌某天排课过满,某天不排课,或上午不排课只下午排课,我校规定周二下午为学生社团活动、教师开会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5.同一门课程如果学时较多,排课时要有适当的间隔,以便学生有时间复习消化理解知识,从而保证有较高的教学质量。

6.不同层次学生的相近课程或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不允许合班上课。

7.对于年纪大、身体弱或科研任务较重的老师在排课时间和教室选择上应给予适当照顾,优先排课。

(三)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些课程需要共同使用学校的场地、对此要合理安排,提高利用率。因学校教室资源,尤其是机房资源相对短缺,要求编排课表时要严格根据班级人数确定教室大小,严禁小班占用大教室上课;在排课顺序上,首先安排公共课程,各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合班的课程优先编排。为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可在78节排课,学生活动要使用教室及教学设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不能对上课形成干扰。为保证教室使用的高效率和合理性,教务处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权限进行控制,以避免无序抢占教室的现象发生。

(四)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首先是各系部与教务处之间要相互配合,教务处规定好各系部的排课时间、步骤,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教师的合理要求,若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任课教师应该服从整体安排,各系部要服从学校大局,保证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步骤内完成课表编排,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其次是各系部之间要相互配合,对于某些交叉课程,上课时间要相互协调,共同完成排课任务。

二、编排课表程序安排

课表的编排在教务处教学科指导、协调下各系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各系部教学秘书在排课前应熟练掌握专业教学计划、开课门次、课节安排、教室、班级和任课教师等基础资料。具体排课时间由教务处教学科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排课前期准备

1、每学年的5月初、12月初,为制定下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时间(注:5月初为制定新学年教学执行计划;12月为修订新学年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各系部应认真组织实施,以保证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科学、严谨和准确。执行计划内容包括开设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时、周学时;考试、考查课程;任课教师、教室需求类型等内容。

2、每学年的5月底、12月底,由各系部教学秘书将执行计划的相关信息按步骤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二)每学年的6月初、1月初,各系部教学秘书再次确认录入管理系统的执行计划准确后,按要求进行编排课表,形成初稿,经教务处审查后,打印分发至各单位领导核对确认

(三)课表的确认与打印

教学秘书应于每学期放假之前(特殊情况也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打印出新学期课程安排表,分发至每位任课教师,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课。

(四)关于院级公共选修课

院级公共选修课的安排与编制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同步进行,即每学年的5月初、12月初各系部将下一学期拟开设院级公共选修课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并要求系部组织学生在放假前进行集中选课,并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征订教材和开课。

三、排课注意事项

1、尽量保证各个班每天上午的上课黄金时段不要出现空课现象。

2、有攻读在职博士、硕士的教师应在排课前与各系部教学秘书协商好排课时间,避免开学后一再调课导致空课的情况。

3、对于外聘教师,各系部教学秘书应在排课前与之协商好排课时间,避免开学后一再调课导致空课的情况。

4.凡上课中途不使用原上课教室进行实践教学活动或实验课安排的课程需在授课计划标明,注明实践教学活动、实验课的上课周数、时间、地点并单独形成实践课表,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5、要提高排课的科学性、技巧性,不能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教学周内提早结束课程。

6周二上午系部及系部以上领导不排课,以便于其参加学院办公例会。

四、关于调停课的有关规定

关于调停课的有关规定参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停)课的规定》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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