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5-04 点击数:16110

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使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职责。 

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负责对经办银行的确定和贷款业务的具体操作;

2、负责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各种数据汇总和信息上报;

3、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信用记录,协助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学生的还本付息催收工作,督促他们履行按时还本付息义务;

4、学生毕业离校时,组织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向经办银行提供贷款学生去向、变动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

5、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并协助经办银行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数据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

1、制定奖学金计划及做好名额分配工作;

2、审核各系上报的奖学金公示材料、名单;

3、分类汇总整理奖学金材料,提出候选名单,报学院批准; 

4、制作发放表,报财务发放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

1、根据上级文件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知、名额分配工作;

2、审核各系上报的奖学金材料;

3、汇总材料,提出候选名单,报学院评定;

4、对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

5、将评审过程材料及名单上报上级;

6、制作发放表,报财务发放奖学金。

四、缓交学费工作

整理收集缓交学费申请表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

1、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

2、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3、制定国家助学金计划及名额分配;

4、审核各系国家助学金材料;

5、汇总整理材料,报学院审定;

6、将评审过程材料及名单上报上级。

六、勤工俭学工作

做好勤工俭学学生岗位管理及资金发放工作。

 七、征兵学费补偿工作

    1、审核入伍、退伍复学学生名单及学生材料;

2、将执行情况上报上级;

3、制作发放表,报财务发放金额。

八、、其他工作

1、开展资助宣传工作;

2、对口向上级管理单位报送报表、统计情况、调查报告;

3、校内各单位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调研、汇总、反馈;

4、学生资助工作材料整理、档案保管;

5、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