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5〕39号)要求,为了推进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比赛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4月7日
三、参加对象:全院师生
四、主办单位: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
协办单位: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五、参赛要求:
1.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参赛作品仅接收电子稿件,标题为宋体小二号字,副标题为宋体三号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
六、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以个人的形式参赛,参赛者应4月7日前将稿件电子文档直接发送到院广播站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作品落款注明作者姓名、班级及联系电话,提交时命名为“筑梦征文+姓名”。逾期不予参评。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及奖品。优秀作品将报送参加全国、全省“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并在学院学工网站、团学组织官方微博及校园刊物刊登。
八、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一旦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场所,参赛者对此无权干涉。
2.对本次比赛有任何疑问,可向院广播站或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负责人咨询。
院广播站联系人:范勇征 15505907428
蓝锦鸿 15669192691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人:
肖伟强 15505906945
李恒发 13043531889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