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榕黎院〔2013〕11号)和《关于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榕黎院人〔2015〕16号)的文件精神,我院拟聘任兰维旺同志为高校讲师,现将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