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点击数:2410 信息来源:烹饪系

关于做好2017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为了充实我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好、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先进性。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

2.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自主学习,无挂科现象。

4.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或已解除处分)。

5.须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二、发展程序

1.申请人向本班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的概况和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

2.各班团支部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认真审查,并综合辅导员意见,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将入团积极分子的各项情况上报团总支。

3.各系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进一步考察,结合团内外的青年评议,充分酝酿,确定拟发展对象。

4.院团委统一发放《入团志愿书》,由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5.《入团志愿书》等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接收新团员。

6.各系团总支及时将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批,院团委批准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正式成为共青团员由院团委统一发放团员证和团徽。

三、发展时间

1、各系团总支于4月19日前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上报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组织部将集中组织考核。

2、院团委考核通过后,于2017年5月4日前后集中组织入团宣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务必要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团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新团员发展的相关工作。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要对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动员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并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按照比例协调、分布合理、质量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团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团员质量,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杨钰琴,联系电话:13107635931

 

附件: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