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为了充实我院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好、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先进性。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
2.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自主学习,无挂科现象。
4.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或已解除处分)。
5.须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二、发展程序
1.申请人向本班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的概况和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
2.各班团支部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认真审查,并综合辅导员意见,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将入团积极分子的各项情况上报系团总支。
3.各系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进一步考察,结合团内外的青年评议,充分酝酿,确定拟发展对象。
4.院团委统一发放《入团志愿书》,由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5.《入团志愿书》等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接收新团员。
6.各系团总支及时将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批,院团委批准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正式成为共青团员,由院团委统一发放团员证和团徽。
三、发展时间
1、各系团总支于4月19日前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上报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组织部将集中组织考核。
2、院团委考核通过后,于2017年5月4日前后集中组织入团宣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务必要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团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新团员发展的相关工作。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要对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动员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并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按照比例协调、分布合理、质量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团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团员质量,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杨钰琴,联系电话:13107635931
附件: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