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榕黎院人〔2018〕19号
关于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 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必须提供目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指导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生竞赛证明(如,能体现指导教师名字的获奖证书、系部出具的指导竞赛证明等)。
3.申报晋升或转评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
4.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均须附上从新闻出版总署下载的检索证明。
6. 已评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且符合转聘条件的,可
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职称的
暂行规定》(榕黎院人〔2018〕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提出转聘申请。
三、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部门“推荐组”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加强考察其管理工作实绩。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2.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部门“推荐组”要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等,在本部门公示5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3.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部门“推荐组”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填写、录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预审和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和部门自行负责。
四、须提交的评审材料
2018年高校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1.《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评审高校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附件1-1、1-2、1-3)各1份,不同系列分开填写,用A4纸打印,并发电子邮件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
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附件3-1、3-2、3-3)各2份,不同系列分开填写,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
4.任现职以来近4学年考核表(附件4);
5.教师资格证书(仅限教学人员,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并经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盖章;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8.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及成绩单(非教育管理人员均要,复印件);
9.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仅限教学人员);
10.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仅限教育管理人员);
11.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业务自传(仅限实验技术人员);
14.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15.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并经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盖章;
16. 教师近一年度教案(仅限教学人员,正反面打印);
17.教师工作量登记表(附件5),并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仅限教学人员)。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须经部门“推荐组”签注意见并盖章。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均须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2.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附件6),注明申报人姓名、部门、联系电话等。
3.申报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提交评审材料(文件要求的各类表格、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系、部。系部“推荐组”审核后,按以上1、2点要求装档后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送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4.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到学院“QQ群共享”下载。
附件1-1:评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附件1-2:评审高校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附件1-3:评审高校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附件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3-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附件3-2: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附件3-3: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附件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度工作考核表
附件5:高校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附件6: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校 专业技术 中级职务 评审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