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简介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专营寿险业务,曾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也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
2001年11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原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国务院的国有控股金融保险集团,2009年6月启用新名,简称“中国太平”)以“太平人寿”名义,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复业后的“太平人寿”是我国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23.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截至2009年6月,公司已在国内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设34家分公司和600余家三、四级机构,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
太平人寿是新时期中国太平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力量,是中国太平业务和盈利的主要贡献者。复业八年来,太平人寿持续创新,稳健发展,企业实力和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已经成为中国寿险市场的中坚力量。2003年至2008年,公司连续六年获得惠誉国际BBB+评级,并于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太平人寿福建分公司于2004年11月20日正式营业,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设立在福建的省级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成立近五年来,先后开设了福清支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厦门分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晋江支公司、同安支公司、集美支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南安支公司等十家机构,长乐、高山、连江等三家营销服务部,南平等三四级机构正在筹建中,全省的机构布局与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福建分公司肩负总公司“创造富裕的安宁生活”的使命,打造“高素质、高品质、高绩效”的三高团队,努力塑造太平人寿诚信、专业和规范的整体形象,得到了监管部门和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分公司全体员工将继续发扬太平精神,不辱使命,为民族保险事业的振兴和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 招聘岗位
太平人寿福建分公司新业务发展部电话理财专员岗
三、 岗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安排的电话行销项目,并达成个人业绩目标;
(二)适当处理客户投诉并适时回报给主管;
(三)提供给客户快速、准确与专业的查询及服务需求;
(四)适时反映市场情报,让主管得以随时掌握市场脉动并创造新商机;
(五)准确进行系统录入和完整保存销售资料,保证流程的畅通和服务质量;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招聘人数
本次校园招聘共需招募20名实习生
五、 实习生招聘条件
1、 年龄19岁以上
2、 大专以上学历
3、 普通话标准,语言流利
4、 有进取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在校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行为及学业表现良好
6、 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0个月
六、 招聘流程1、 校园招聘说明会并进行初试
2、 笔试、第二轮面试
3、 第三轮面试
4、 保险代理人从业人员资格证考试培训
5、 体检
6、 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截止于实习生应毕业时间的前5~10天
7、 《实习协议》签订后,在正式上岗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岗位实习,不合格者,公司可以解除其《实习协议》;
8、 实习期满,公司根据其实习期间综合表现,达到公司岗位要求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 实习期待遇
实习期间享受实习津贴,每月1000元。其他日常管理依照《太平人寿福建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八、 实习期佣金实习期间内产生的业绩,其提奖标准与正式员工提奖标准相同。
九、 实习期考核实习期考核标准参照见习电销专员的考核标准,实习期职级正常晋升、维持或淘汰。
十、 录用为正式员工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达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业务电话销售业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试用期考核要求;并按时获得大学毕业证书即可签订劳动合同。不达到要求者不得订立劳动合同同时不得继续安排在公司实习;
2、实习生转为正式员工的决定,需在实习生实习期结束前5~10天内作出,不得在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做出;
3、实习期满录用为正式员工后,其职级按照实习期达到的相应职级定级。
十一、 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新业务系列最新的《电销人员管理办法》、公司最新的《实习生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人:明召
联系方式:0591-88523827
152591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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