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点击数:5999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号)文件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3 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 号)文件要求和《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榕黎院〔2022〕21号)规定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21级、2022级在校学生,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践行爱的教育,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讲文明懂礼貌,品行端正,未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励志向上。

(三)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含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40%,但均在60%以内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任务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各系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结合本系实际拟定各自评选标准,报学工处审核后执行,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学生身上。

 

二、评审程序

(一)召开会议,组织学习

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文件学习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二)分配名额

根据省厅下达的名额,结合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二年级、三年级学生总人数等情况进行确定。

(三)具体流程: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各班级评选小组对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以及申请人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充分讨论,班委会和辅导员共同研究确定拟建议名单,填写申请表,并在班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系评选小组。

3.各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核和筛查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虑申请人各方面表现,初步确定系部推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

4.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审核各推荐单位上报的申请人材料,听取审议了各推荐单位的评选推荐情况工作汇报,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候选人名单,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候选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名额分配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单位:名)

国家奖学金
名额

(单位:名)

经济管理系

28

等额:5

差额:1

各系推荐1名候选人,院“四委一中心”推荐2名候选人。)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曼奇立德动漫产业学院

13

商务系

15

艺术与建筑

32

药学系

11

烹饪系

6

学院统筹

21

 

126

 

 

四、公示情况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结果

经过评审、公示,我院拟推荐谢嘉欣等126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特此报告。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