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动态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状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2日
二、复核对象
2018-2019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2019年新增的建档立卡学生。
三、复核内容
1.学生是否正常在校;
2.学生是否有违纪处分。
四、材料报送
各系部应于3月22日前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名单》,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
五、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复核工作,并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学生信息隐私保护。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9年3月20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9年3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