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为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和新要求,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结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和民办院校发展实际,2021年11月以来,我院对章程进行了修订。为更广泛地听取意见建议,现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面向学院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word文本形式发送至办公室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特此通告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