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补贴和假期地球村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点击数:3060 信息来源:财务室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了稳定师资队伍,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29月起调整研究生补贴发放办法,2012年起增设假期地球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补贴

1研究生补贴的享受对象

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职工。

2研究生补贴的标准

1)全日制或在职研究生学历:试用期内每月10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每月300元。

2)在职研究生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每月200元。

3、有关说明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教师取得中级职称后,仍然保留其研究生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再发放。

二、假期地球村补贴

1、假期地球村补贴的享受对象

我院在册教职工(不含享受协议工资人员、假期前一个学期请长假人员、柔聘到我院工作的外单位在职人员和享受协议出勤天数人员)

2、假期地球村补贴的标准

寒暑假期间,每人每月400元。

3、有关说明

享受假期地球村补贴的教师必须服从学院假期地球村校区的值班安排,否则将按缺勤天数扣发假期地球村补贴。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