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学校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榕黎院文明(2014)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处系推荐、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将我院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月7日—1月13日,对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22800138.
附件:学院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名单
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附件:学院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名单
1、创建文明先进集体(2个):总务处、学工处;
2、创建文明标兵(6名,按姓氏笔划为序):马昌潭、刘鹏、陈达、肖熙、郑禾、周建鹰
3、创建文明先进个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1)教师(15名):王教辉、王震声、刘蕙心、孙婷、陈伟伟、陈铭帅、林鸿清、林鸿燕、林燕兰、罗钰堂、郑爱清、洪启颖、聂计闽、戴晓英、魏欣
2、学生(6名):陈立健、林达辉、林绅锋、郑重萌、谢建华、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