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团〔2015〕19号——关于举办“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 点击数:3568 信息来源:国贸系

榕黎院团〔201519

关于举办“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

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

 

团总支、学生会

了促进我院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为他们创造一个抒发爱国情怀和远大志向的理想平台,培养他们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优秀品格,不断提高他们的语言文字能力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题: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

二、比赛时间:2015年4月18日至4月30

三、参加对象:全院师生

四、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学生社团联合会    

、参赛要求:

1、比赛为命题作文,参赛者不得更改作文题目,但可拟定副标题。

2、稿件须为原创作品,内容要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欣赏性和时代性,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心声和体会。

3撰文形式不限,字数在800字以上(诗歌作品可不受此限制)

4、参赛作品仅接收电子稿件,标题为宋体小二号字,副标题为宋体三号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

、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以个人的形式参赛,参赛者应于4月30日前将稿件电子文档(落款注明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及投稿日期)直接发送到院广播站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颁发奖状及奖品。获奖作品将在学工网站、团学组织官方微博及校园刊物刊登。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截稿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请参赛者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参赛作品,逾期不予参评。

2、参赛作品一旦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场所,参赛者对此无权干涉。

3、对本次比赛有任何疑问,可向院广播站或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负责人咨询。

 

院广播站联系人:马建霖  15506917540

                林坤圣  15505911242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人:

                黄钟杰  15505903481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5

 

主题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征文  比赛  通知

抄  送:分管院领导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