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点击数:4411 信息来源:戴晓英

各党总支:

    为落实院党委2013年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各党支部培养、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人员,其中列入本学期发展计划的优先安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系统的培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党员应具备的条件和承担的责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创造条件。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全国两会精神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座谈讨论、观看录像、瞻仰中共福建省委旧址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四、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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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排:

1.培训班学员分为六个学习小组,每组指定一名组长,负责组织学习、讨论和开展活动。

2.本期指定培训班主任,负责本期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解决学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3.各党支部书记要关心本支部学员的学习情况,指导、协助班主任做好学习辅导、组织讨论、开展活动等工作。

六、结业考核

1、培训结束前,学员应结合本人思想实际和培训感受写一份学习小结,要突出通过培训之后对党的新认识和体会(字数不少于1000字)。

2、党校结业考试采用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由学院党校统一命题。结业考试成绩占学习成绩的60%,平常表现(含课堂考勤、学习手册、小组讨论)占20%,学习小结成绩占20%。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3.培训结束时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情况评出优秀学员并予以表彰。

 

附件1:中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安排表

附件2:中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管理办法

附件3:中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