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组织关系转移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学院201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至少应安排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
1.按照相关要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离校前全部转出。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经过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的同意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需事先与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3.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3年6月份。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及要求
请各党支部按要求填写《2013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须加盖党支部公章以纸质一式两份上报,同时发邮件到: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请各党支部在学生离校之前及时将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党员在《2013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上签字领取。
四、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1. 请各党支部对毕业学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材料认真归档,经核查无误后,于6月3日前交至党委办公室,统一密封、盖章,以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2.请告知转出党员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务必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去报到的情况,所造成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所在党支部联系,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办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迁入出现问题或者延迟迁入时间的,由学生自行解决。
4.请各党支部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日程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近几年,随着毕业生党员工作形势变化,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出现各种情况,各党支部务必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毕业生党员,使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迁转,避免不必要麻烦。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中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三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