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各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爱的教育”、围绕教学中心、服务师生员工、创建文明学校、积极促进学院科学发展。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甘于奉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工作成绩显著。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办法要求
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注意科学分布和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学院名额分配到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经党总支审核汇总后报院党委审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院党委将在此次表彰推荐工作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及个人推荐至省、市委教育工委。
各类推荐表(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500字左右),于2016年5月11日前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报送院党委办公室。
附件:1
中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