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 [2011]69号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经院领导同意,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