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教学相关工作及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黎教通知[2012]35号
各系(部):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以及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相关事项
1、请各系(部)于放假前(6月30日前)将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将归档情况反馈至教务处(《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爱的教育》、《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档案资料整理后交教务处)。任课教师教学档案资料包括学生平时作业(教师可依实际情况抽取部分优秀作业)、期末试卷(含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授课计划表、教学手册(相关信息应填写完整)、教案等。
2、教学科将于6月28日起组织各系教学秘书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进行初排课,各系(部)应于排课前落实下学期各课程的授课班级、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以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请各任课教师认真改卷、评定成绩,按要求将成绩录入系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2:00。
4、6月30日前做好期末试卷整理归档,并将2010级需补考的学生名单和2011级重修学生的名单报教务处。
5、请各系(部)于6月30日前将学生考勤汇总至教务处,各系(部)启用新的考勤表(表格式之后下发)。
6、请各系部于6月28日上报本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实际能力操作代考”的汇总表。
二、新学期开学准备事项
1、开学初请各系(部)强调 “教师任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
2、开学初各系(部)应检查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两周教案完成情况,教务处也将进行抽查,各教师务必做好开学初备课的相关工作。
3、请各系(部)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把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以本学期期末修订版为准,已发至各系(部),或于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区自行下载。)上交系主任审批签字后报教务处,授课计划实践部分要单独一份(含电子版)。
4、教务处暂定于2012年9月1日组织各系(部)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表进行修订,并做好课表打印及其他开学准备工作,请各系(部)做好相关人员的安排。
5、请各系(部)最迟开学两周内报实践经费预算和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及竞赛规程。
教务处
2012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