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3-2014-1]09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推动实践教学的开展,让“黎明模式”发扬光大。
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四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请各系(部)结合国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及我院各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分别认真填写拟组织开展竞赛、展示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制定(修定)项目竞赛规程(参见附件3),于2013年9月18日之前报教务处。前三届我院技能竞赛中已编写的项目竞赛规程若无变化,不需填报附件3,并说明竞赛规程不变即可;新增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必须参照附件3进行制定(此项可在30日之前完成)。展示项目填报附件2。
凡往年国家与省级竞赛项目(含省级以上行业组织的竞赛项目)均要列入本次竞赛。学院将根据各系上报的项目,研究确定最后竞赛、展示项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