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3-2014-2]09号
各系(部):
为了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改革,迎接教学评估,请按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对各专业课程设置、任课教师等进行梳理,以便资料的整理、归档、检查等。现请各系部组织人员即刻开展此项工作,每学期实际执行情况有变化的应在备注栏内说明,并将调整的新设课程按不同的课程类型补充填上,并在课程名称前作“▲”号,以示区别。具体为填写各系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填写范围包括11、12、13级各专业近三年(即2011年9月—2012年8月,2012年9月—2013年8月,2013年9月—2014年8月)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安排(集中性教学)课程的所有信息。并于3月18日之前将填写表格交到教务处教学科,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各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