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8 点击数:3398 信息来源:教务处

 

黎教通知[2013-2014-2]23号

 

各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结合本学期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公共选修课、考查课考试安排应在第17周之前完成。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自定,系部批准,考试安排表于考前报系部备案,成绩于考后3个工作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其他课程考试安排在第19周(2014年6月23日-27日上午)。请各系、部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考试科目以保证学生按时离校,不要出现提早离校的现象。考试地点及监考老师由各系、部安排,每个考场必须配备二位监考老师,考生座位表由各系编排,考生须隔位就座。每个考场必须准备本考场试卷、考生名单、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等。请监考教师要牢记8字:“按时、认真、规范、负责”,遵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监考人员职责(榕黎院教[2009] 16 号)文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请各系、部将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监考老师的具体安排于第16周星期二(2014年6月3日)至第17周星期三(2014年6月11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期末考试成绩在第20周星期一(2014年6月30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打印两份书面成绩单,经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名,系部盖章,由所在系教学秘书复核后分别由开课系和教务处存档。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权限开放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24时。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位。

4、考试时间:

所有课程期末考试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5、每份试卷必须出A、B两套(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并统一使用黎明学院试卷格式,考试的试卷要求提前一周交文印室统一印刷,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6、各系、部应加强当天考试管理做好巡考安排,考场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当天报教务处。

7、根据评估要求需要建立课程卷库(至少五份)。经研究本学期期末考试课(含考查课)各任课教师需按试卷要求再出三份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组成该课程卷库,试卷经系部、教务处审核合格,给予教师其他工作量2课时补帖,教师命题时应注意试卷质量,避免雷同,并于本学期放假前将所有试卷电子版按课程名称建立文件夹,发给各系部教学秘书保留存档并由教学秘书打包发至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8、请各系部要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提前把考试安排告知学生。要求学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按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榕黎院教[2010]  15 号)》有关规定,尤其强调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考前10-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一律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处于关闭状态,并与其他文具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严肃考纪考风

 

 

附: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监考人员职责(榕黎院教[2009]16号)

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榕黎院教[2010]15号)

 

教 务 处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