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5-2016-1]18号
各系(部):
为了顺利完成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6)任务,准确报送“资源表”的相关数据,现将“资源表3、4、7”的指标及信息采集要求发至各系部。请各系部按要求认真填写。以上信息采集时间节点为:2014年9月-2015年8月31日,请将以上材料于12月7日之前连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1、“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2、资源表3:专任教师人均企业实践时间;
3、资源表4: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
4、资源表7:生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时间;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