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院加强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的精神,现针对系部实际重新制定并规范交通旅游系各项教学管理规定,请各教研室、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将具体管理规定以附件形式通知如下: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交通旅游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须知》
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制度》
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停)课的规定》
5.《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6.《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考勤管理的通知》
7.《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交通旅游系多媒体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8.《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交通旅游系实验实训室管理使用制度》
9.《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交通旅游系巡课制度》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旅游系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