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各班级:
根据榕黎院〔2017〕36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严格按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和《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2日,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12日16:00前与药学系办公室联系(0591-22818519),逾期不予受理。
药学系
2017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