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点击数:5207 信息来源:学工处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参保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2016〕176号)要求,经学工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7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对象:学院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

1.新参保学生(限2016级新生)个人缴费170元,学院补贴30元,政府补贴430元,保险有效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续保学生(2014、2015、2016级学生均可)个人缴费120元,学院补贴30元,政府补贴430元,保险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占学校参保学生数20%以下),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

三、参保原则:自愿原则。不参保学生需填写《放弃参加2017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12月5日至12月6日)

各班级召开班会,传达学院通知,解读医保政策,动员学生参保。

2.报名及缴费(12月6日至12月9日)

(1)各班级组织学生报名、缴费,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将医保费交至财务室。

(2)各系通过“E点通”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fz.edtsoft.com/)(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另发),下载《[福州大学生医保]批量新增和调入模版》(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导入系统。

(3)各系将本系参保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并填写《2017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请各系于12月12日下班前将《2017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电子档,以及学生填写的《放弃参加2017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纸质版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邹佳丽。

  

附件:1.[福州大学生医保]批量新增和调入模版

      2.2017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

      3.放弃参加2017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