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爱的教育”,认真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对象:
1、网络痴迷者:沉迷网络游戏,产生厌学情绪时;
2、学习困难者:学习成绩无法提高,学习困难时;
3、生活困难者: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负担学费、生活费时;
4、严重心理障碍者:学生有心理困惑、疾病时;
5、经常违纪者: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二、建立档案
针对以上五类学生,各系要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人员档案登记表》(见附表),建立专门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定期开展学生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及时发现特殊群体学生,尽早建立工作档案。
2、针对不同类型的重点人员,各系要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学生信任的教师作为成长导师,重点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等状态,详细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交友等工作,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3、各系要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四、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人员档案登记表
姓名 | 班级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籍贯 | 学习情况 | 健康状况 | |||||
问题类型 | 1、网络痴迷者( ) 2、学习困难者( ) 3、生活困难者( ) 4、严重心理障碍者( ) 5、经常违纪者( ) | |||||||
家庭住址 | ||||||||
寄住住址 | ||||||||
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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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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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谈话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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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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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手写) 年 月 日 | ||||||||
注明:本表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只能作为内部材料存档,不得外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