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辅导员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由学工处统筹安排值班表,人员由全体辅导员组成,每次值班安排1名辅导员。
二、值班为24小时制,时间为当日8点至次日8点,值班期间应确保通信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职责:
1、每晚10点40分带领自律会楼管会干部做好夜间查房工作(如检查学生使用违规电器、晚归、晚熄灯等)。
2、巡视学院周边环境、学生宿舍楼等,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学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及心理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正常工作日还应巡视学生住宿、上课等情况。
3、当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并及时上报学院行政值班领导以及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4、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应协助生管老师对晚归的学生进行询问、记录、并监督其回宿舍。对于个别异常宿舍进行走访、检查。
四、辅导员按照值班表严格进行值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班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调班申请审批手续。调班申请审批程序:申请人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调班”申请审批表》,协调好代班人员,经所在系部办公室同意后,报学工处审批。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经审批私自调班、换班、离岗、漏岗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五、学工处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并将值班制的落实情况纳入辅导员学生工作考核体系。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附件2: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值班记录表
值班辅导员: 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宿舍情况 (白天、晚上) | 抽查宿舍 | |
情况记录 | ||
学生班级上课 抽查情况 | 抽查班级 | |
情况记录 | ||
夜间值班情况 | ||
校园活动情况 | ||
校园安全情况 | ||
其它 (突发事件等) | ||
注:1、值班为24小时制,时间为当日8点至次日8点。2、值班应做好值班记录。3、主要任务:(1)每晚10点40分协助楼管会干部做好夜间查房工作;(2)妥善处理校内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学院行政值班领导以及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4、周末、节假日值班辅导员要协助生管老师处理学生晚归问题。
附件3: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调班”申请审批表(第一联) | |||
申请人 | 原值班日期 年 月 日 | 现申请调整至 年 月 日 | |
申请理由 | |||
调整后值班人员安排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涉及调班辅导员签字确认 | 签字: | ||
申请人所在系部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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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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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申请调班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 |||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调班”申请审批表(第二联) | |||
申请人 | 原值班日期 年 月 日 | 现申请调整至 年 月 日 | |
调整后值班人员安排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涉及调班辅导员签字确认 | 签字: | ||
学工处意见 | | ||
注明:1、申请调班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 |||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调班”申请审批表(第三联) | |||
申请人 | 原值班日期 年 月 日 | 现申请调整至 年 月 日 | |
调整后值班人员安排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涉及调班辅导员签字确认 | 签字: | ||
学工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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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申请调班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