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的学生财产安全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近几年,学生在寝室内存放、使用笔记本电脑、饰品、数码相机、MP4等个人贵重物品逐渐增多,寝室学生个人贵重物品被盗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学生宿舍学生财产盗窃案,学院保卫处、学工处尽全力予以了调查、破案,但由于学生宿舍人员密集,有些盗窃案尤其是内盗现象较难防范且不易破案,给学生财产带来了较大损失,学生反映强烈。为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宿舍学生财产盗窃案的发生,保护广大同学财产安全,促进和谐宿舍和“安全校园”建设,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学生财产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加大对内部盗窃学生的处理力度,对已发生的盗窃案件的在校学生,一经侦破确认,立即开除学籍,处理结果全院通报,通知家长,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同学们要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存折)、密码和身份证,三者分开存放,切记不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不要用出生日期、身份证作密码;身边及宿舍内不要存放过多现金,以免丢失、被盗;
3、手机、数码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及钱包等,切记妥善保管好,不要随便放在桌上、床上等显眼处,贵重物品不使用时(尤其是睡觉前),要锁入到柜内,以免被他人“顺手牵羊”;箱子、抽屉等要及时上锁,防止失窃;
4、关好门窗,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寝室的同学一定要关闭阳台门窗、锁门,(寝室门、窗损坏的要及时报修)。午睡、晚睡前务必锁好宿舍门,当室友外出时,要喊醒睡觉同学起床锁好宿舍门,以防止盗窃分子趁无人(或熟睡)之机入室盗窃;
5、第一个返回宿舍的同学,务必将挂锁收入室内,并锁在床体护栏等安全之处,以防被盗窃分子调包利用;
6、提高警惕,不要留宿本宿舍以外人员,发现公寓内出现推销人员或疑点较多人员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防止盗窃分子以推销、找人为借口,进行踩点和盗窃犯罪;
特此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