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2010年国庆放假日期已确定。为确保全校师生渡过一个平安节日,请各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中秋及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含2010级新生):
1、各系组织学生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结合本系实际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外出交通和返校时间观念的自觉意识。
2、各系应切实加强国庆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国庆放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手机保持信息畅通,辅导员要告知学生国庆假期具体放假安排,注意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对留校学生,各系要掌握其动向,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并适当组织一定的业余活动,同时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严禁夜不归宿。
3、针对今年国庆假期放假日期的具体情况,各系要严格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未按期返校销假的学生要做好跟踪联系,第一时间与家长的沟通,取得联系,查明原因。特别对于假期结束后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进行联络,进行教育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要对学生假期去向、联系方式等进行逐一登记。
4、请各系于9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国庆放假期间留校和离校学生人数(按班级统计)报学工处。假期结束后,各系要及时、认真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10月8日上午9:00前将国庆假期学生返校情况报学工处备案(含未返校名单,纸质稿,加盖公章)。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