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7 点击数:5593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做好2011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

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深入挖掘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造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2011〕3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2008级、2009级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指标,先进班集体3名,三好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5名。
三、推荐项目和评选条件
(一)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条件:
1、主要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和文娱体育活动。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在学院各项竞赛中积极参与,并表现出色,曾获院级表彰。
2、具体条件:
(1)班级同学思想稳定,遵纪守法,在学习、工作、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无违纪现象。
(2)班级同学学习认真、刻苦,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考试无舞弊现象,学习成绩普遍良好,课任老师反映良好。不及格率低,学习风气评比名列前茅,体育达标率为90%以上。
(3)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有益文体活动,参加学院运动会、科技文化艺术节、体育竞赛、社团活动等,并取得较好成绩。
(4)在学院评比中获较好成绩。
(5)曾获院级表彰。
(二)福州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追求上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曾获院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福州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立场坚定,带头实践《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训,工作成绩突出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各科成绩较好,曾获院三等奖学金以上。
4、综合测评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四、评选推荐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名额分配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1、市先进班集体:各系限推一个班级;
2、市三好学生:外语系推荐1名,其他各系各推荐3名;
3、市优秀学生干部:院、系两委会各推一名。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向所在系上报总结材料,系部组织人员进行评议,并推荐1个班级参评,后由院学工处组织召开处务会及扩大会议评定出3个班级,经院党委审批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2、“三好学生” 由各同学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向所在班上报总结材料,班级组织人员进行评议,并向系推荐1名参评,再由系组织人员进行评议后按给定的名额向院学工处推荐,经院学工处审核,报院党委审批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3、“优秀学生干部” 由院、系两委学生干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向所在院、系团组织上报总结材料,院、系团组织召开两委干部会议进行评议,并推荐1名学生干部参评,后报院学工处、团委审核,经院党委审批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4、参评“先进班集体”总结材料和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事迹材料均要求在1000字以上。
5、各系团总支应于4月2日前将材料及推荐表汇总后以电子版、纸质稿两种形式报院学工处,逾期不候。
五、组织领导
1、按福州市教育局要求,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学工处、团委等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即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如下:
组长:王晓蓉
副组长:李善国
成员:林宏、林锋、杨光舟、邱冈、王作鐤、张业圳、龚卡佳
评选推荐具体工作由学工处组织实施。
2、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系部要按照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
2010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2010年度福州市属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