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清明节放假在即,为确保学生安全,在放假前和放假期间,各系(部)部要严格按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放假。4月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补上星期一的课)。4月5日晚上,各班级须开班会落实学生返校情况。
二、“清明节”假期值班的辅导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做好值班登记,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切实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三、各系辅导员务必在4月1日前完成学生出行情况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表》,准确把握学生出行地点、外出时间、回校时间、联系方式、是否结伴而行、与何人结伴等情况,要严格把关,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假期出行需经辅导员批准并报系学生工作组备案。
四、各系辅导员要于“清明节” 假期前抓紧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对学生加强防火、防盗、防骗教育,强化旅游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出行请销假制度。
五、请各系学生工作组于2011年4月6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未返校情况汇总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祝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身体健康,假期愉快!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