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3〕7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8 点击数:4785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榕教高〔201321号)文件精神,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创优争先活动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2010级、2011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市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条件

1、主要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政务公开,处事公正,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团结向上,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志愿者注册率名列本校前茅。

3)全班同学团结向上,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整体学业水平较高。

2、具体条件:

1)班级同学无违纪现象。

2)各类考试无舞弊现象,不及格率低。平时上课(含晨读)出勤率高,课任老师反映良好,学习风气评比名列前茅。

3)在运动会、科技文化艺术节、体育竞赛、社团活动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取得较好成绩。

4)在院系纪律、卫生评比中获较好成绩,曾获院级表彰1次以上(含1次)或系级表彰2次以上(含2次)。

5)体育达标率为90%以上。

(二)福州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追求上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助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在班级中名列前茅,曾获院三等以上奖学金。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福州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言行一致,在学生中有较高的美誉度。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各科成绩较好,曾获院三等以上奖学金。

4、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综合测评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5、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系部推荐。各系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会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院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

3、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院评选领导小组听取评选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和审议学院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

4、上报材料。院学工处向市教育局上报有关材料。

四、表彰和奖励

获得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证书。

五、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指标,我院可推荐福州市先进班集体4个,福州市三好学生12名,福州市优秀学生干部6名,各系推荐名额由院学工处统一下达(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六、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室、系部等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如下:

  长:杨光舟

副组长:周建鹰

  员:刘  鹏、郑  禾、翁秀榕、黄钦煊、张业圳、王作、赵利权、王莉丽

下设办公室:

  任:刘  鹏(兼)

 员:王成喜、肖正富、陈伟伟、赖长贵、许木珠、石祥辉、王永磊

评选推荐具体工作由院学工处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系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入选标准,扎实做好基层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地推选出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人选,使评选表彰真正起到激励示范作用。

2、重视宣传教育。各系要加强宣传力度和教育渗透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爱的教育,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作用,一方面要做好先进学生和落后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另一方面要鼓励中间群体努力争先,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班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促成优良班风、学风形成。

3、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出的候选人或候选班集体,要在系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程序不规范的,将予以取消推荐资格。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4、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请各系于48完成系内评审推荐程序,将市级先进班集体、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3)电子版(表格中文字统一用小4号宋体)报送学工处,联系人:许木珠。逾期不予受理。

5、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各系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学生奖惩、学习成绩等情况,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对于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内容,要进行检查、审核和修改,尤其是个人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书写)。对于本次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重写,对于只是简单上网复制或参考他人内容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附件:

1、2013年度福州市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福州市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

3、2013年度福州市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

经济管理系

2

4

1

工程管理系

2

4

1

旅游系

1

2

1

艺术设计系

1

2

1

外语系

1

2

1

院“四委一站”

2

1

0

合计

96

1512

54

 

说明:总体上按照三好学生每300人选一、优秀学生干部每600人选一、先进班集体每1000人选一的原则分配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