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榕教高〔2013〕21号)文件精神,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创优争先”活动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2010级、2011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市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条件
1、主要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政务公开,处事公正,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团结向上,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志愿者注册率名列本校前茅。
(3)全班同学团结向上,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整体学业水平较高。
2、具体条件:
(1)班级同学无违纪现象。
(2)各类考试无舞弊现象,不及格率低。平时上课(含晨读)出勤率高,课任老师反映良好,学习风气评比名列前茅。
(3)在运动会、科技文化艺术节、体育竞赛、社团活动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取得较好成绩。
(4)在院系纪律、卫生评比中获较好成绩,曾获院级表彰1次以上(含1次)或系级表彰2次以上(含2次)。
(5)体育达标率为90%以上。
(二)福州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追求上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助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在班级中名列前茅,曾获院三等以上奖学金。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福州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言行一致,在学生中有较高的美誉度。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各科成绩较好,曾获院三等以上奖学金。
4、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综合测评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5、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系部推荐。各系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会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院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
3、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院评选领导小组听取评选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和审议学院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
4、上报材料。院学工处向市教育局上报有关材料。
四、表彰和奖励
获得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证书。
五、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指标,我院可推荐福州市先进班集体4个,福州市三好学生12名,福州市优秀学生干部6名,各系推荐名额由院学工处统一下达(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六、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室、系部等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如下:
组 长:杨光舟
副组长:周建鹰
成 员:刘 鹏、郑 禾、翁秀榕、黄钦煊、张业圳、王作鐤、赵利权、王莉丽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 鹏(兼)
成 员:王成喜、肖正富、陈伟伟、赖长贵、许木珠、石祥辉、王永磊
评选推荐具体工作由院学工处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系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入选标准,扎实做好基层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地推选出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人选,使评选表彰真正起到激励示范作用。
2、重视宣传教育。各系要加强宣传力度和教育渗透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爱的教育,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作用,一方面要做好先进学生和落后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另一方面要鼓励中间群体努力争先,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班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促成优良班风、学风形成。
3、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出的候选人或候选班集体,要在系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程序不规范的,将予以取消推荐资格。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4、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请各系于4月8日前完成系内评审推荐程序,将市级先进班集体、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3)电子版(表格中文字统一用小4号宋体)报送学工处,联系人:许木珠。逾期不予受理。
5、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各系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学生奖惩、学习成绩等情况,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对于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内容,要进行检查、审核和修改,尤其是个人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书写)。对于本次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重写,对于只是简单上网复制或参考他人内容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附件:
1、2013年度福州市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福州市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
3、2013年度福州市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3年度福州市属高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系 部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先进班集体 |
经济管理系 | 2 | 4 | 1 |
工程管理系 | 2 | 4 | 1 |
旅游系 | 1 | 2 | 1 |
艺术设计系 | 1 | 2 | 1 |
外语系 | 1 | 2 | 1 |
院“四委一站” | 2 | 1 | 0 |
合计 | 9(6) | 15(12) | 5(4) |
说明:总体上按照三好学生每300人选一、优秀学生干部每600人选一、先进班集体每1000人选一的原则分配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微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