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2013〕13号——关于举办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9 点击数:4615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举办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活跃校园文化气息,倡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口才艺术修养,展现学子风范。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语言的碰撞增进感情 思维的碰撞升华智慧

二、活动宗旨:让当代大学生传承求真求善的辩者风范,发扬言之以强、晓之以理、驳之以度的辩论之道。

三、活动时间:20133月至5

四、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五、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六、参赛方式:

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各代表队由指导老师1名、领队1名(由学生干部担任)、参赛辩手4名、陪练辩手4名构成。请各代表队于4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送院学生会学习部,联系人:林端妩,联系电话:15505904198

七、赛程安排:见附件2

八、赛场规则:

(一)比赛程序及用时规定:见附件3

(二)比赛细则

1、时间提示

记时员提醒时间到时,发言辩手立即终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陈词

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

3、开篇立论

开篇立论无须在理论层面上过多纠缠,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4、攻辩

1)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必须都有一次作为攻方;辩方由攻方在二、三辩中任意指定。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4)每一轮攻辩时间为1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满时,终止发言。

5)四轮攻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30秒。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内容,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要被扣分。

5、自由辩论

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即为发言结束,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放弃发言不影响评判结果。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6、观众提问

观众提问阶段正反方的表现算入比赛成绩。观众提出的问题先经2位以上评委判定有效后,被提问方才能回答。正反方各回答两个观众提出的问题,双方除四辩外任意辩手作答。一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为1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

7、总结陈词

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三)参赛要求

1、各代表队要遵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参赛原则。

2、参赛辩手须着装统一,仪表大方,辩论时注意礼节,谈吐得当,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参赛辩手不得在辩词中杜撰事实,捏造数据。

4、发言人必须在自己的位置上完成发言。提问或回答问题时必须始终站立,不得坐下。一方发言完毕,必须向对方做出“请”的姿势。

5、在规定用时全部耗尽时,有计时员提醒(发言时间只剩10秒时提醒一次;发言时间到,计时员示意结束),此时辩手必须结束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6、各代表队不得随意更换辩手或辩手席位,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许可后方可更换。否则,按违规自动弃权论处。

7、各代表队领队直接负责比赛期间的赛事协调工作及人员组织工作。

8、本次比赛参赛辩手与陪练辩手获得荣誉相同。

(四)评分细则:见附件4

(五)胜负判断

1、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依据评委所打团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成绩来判断。

2、辩手个人得分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与判断每场胜负无关。单场优秀辩手由评委所打个人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成绩评出,最高分不止1人时,由评委集体商议评出。

九、奖项设置

本届辩论赛设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各1个,最佳辩手1名,优秀辩手3名,优秀组织者2名,颁发奖杯及奖状。

 

附件:

1、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参赛报名表

2、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赛程安排

3、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比赛程序及用时规定

4、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评分细则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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