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2015〕3号——关于征集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主题口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8 点击数:4050 信息来源:院团委

关于征集第二届丝绸之路

国际电影节(福州)主题口号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院“四委一站”,各系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将于2015922日至26日举行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旨在以电影为纽带,促进丝路沿线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传承丝路精神,弘扬丝路文化,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将打造成继上海、北京之后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三大国际电影节之一。首届于20141020日至25日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成功举办,今后计划每年举办一届,由陕西省、福建省轮流承办。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向我院公开征集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题口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希望借此次电影节主题口号征集活动,引导大学生关注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激励他们敢于开拓创新,勇于挑战自我,用自身的聪明才智为家乡建设做出贡献,展现黎明学子的精神风貌。

 二、征集时间:201538日—318

 三、征集对象:全体学生

    四、作品要求:

1、宣传口号的创作要求主题深刻、简洁凝练、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理念。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3、口号将面向不同的阶层、需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以中文为主。

4、为2015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使用,应充分体现本届主办地福州的地域特色。

5、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它重大电影节和活动的口号。

6、如遇不同创作者同时提交同一口号,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7、每一条主题口号字数应控制在16字以内,每位应征者限投10份主题口号。

五、评选办法:

    学院将组织成立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主题口号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传播元素征集活动

六、提交要求:各系团总支、学生会以系为单位各上报10条口号,院“四委一站”以组织为单位各上报5条口号。各单位于318日下午4点前将《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主题口号征集登记表》纸质版上报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联系人:廖庭婷老师,联系电话:22818727

   七、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入选前10名的主题口号将推荐参加“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传播元素征集评选活动”。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传播元素征集评选活动奖项设置:

金奖(1件,奖金10000元),银奖(1件,奖金3000元),铜奖(1件,奖金1000元),优秀奖(5件,奖金500元),均颁发获奖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均属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它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已颁的奖励。

4、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届主题口号和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归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所有。执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作者有权在自己的学术交流场合使用,但不可以在同类征集场合使用。)

5、获奖作品等同于进入终选作品的备选方案,如需进一步修改,作者本人应无条件帮助改进原有作品直至确定方案。

6、评委会有权对终审作品进行修改。原作者无权干涉。

 

附件: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主题口号征集登记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