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4〕33号——关于举办第三届“法律与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9 点击数:3765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举办第三届“法律与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今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及法律常识经研究,院学工处、团委、保卫处、思政教研部拟联合举办我院第三届“法律与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法律精神,建设平安校园

    二、主办单位:院学工处、团委、保卫处、思政部

    承办单位:院学生会

    三、比赛时间:20141223日

四、比赛地点:学生活动中心

    五、参赛对象:全体学生

    六、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每系派出一个代表队,每支队伍由1名领队(由学习部干部担任)和3选手构成(其中1名为男生),并指定一名老师担任指导老师。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代表队于122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送院学生会学习部

、比赛程序及规则

(一)比赛程序

1必答题:30题,每队5题,每题分值为10分,各队轮流作答,每轮回答一题,答题时间为20秒。

2抢答题:共10题,每题分值为2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20分,超时、答错扣20分。

    3、情景模拟:此环节为即兴表演题,共120分,其中表演分60分,技术分60分。各队根据所抽到的情景题目派一名选手模拟相应的角色,参与即兴表演。每个情景中有三个考核点,每正确处置一个考核点,加上20分,处置错误不加分。表演分由嘉宾现场打分。

4、风险转嫁题:本阶段有10、20、30、40、50、60六个分值及难度不等的题型。各队按得分高低依次选择相应分值的题目,同时指定另一支队伍进行回答,回答正确时,回答问题的队伍加上相应分数,选择问题的队伍扣除相应分数,回答错误时,回答问题的队伍扣除相应分数,选择问题的队伍加上相应分数。每支队被指定回答问题的次数有且只有一次。答题时间依照题目分值不同分别为15、30、45、60、90、180秒。

(二)比赛规则

    1、各队在规定用时全部耗尽时,有主持人提醒(答题时间5秒时提醒一次;答题时间到,主持人示意结束),此时选手必须结束答题,否则作违规处理答题无效

    2、完成第1、2、4环节答题时,答题者必须站立回答,直到主持人宣布答案后方可坐下。

3、比赛过程中,各队遇到不可解决的难题时,可申请使用锦囊帮助。每队各有3个锦囊,分别是咨询观众、电话求助、嘉宾建议。锦囊仅限在第1、2环节中使用,且每个队伍只能使用1次。使用锦囊帮助时,答题时间可适当延长。

4、各个环节比赛结束后,前三名出现分数相同的,将通过抢答附加题决定名次。

八、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设观众互动题,在比赛各个环节穿插进行。

2、除选手外,各代表队应派30名观众参加活动,并按照指定位置就座。观众每少1人扣团体得分10分,有喧哗或提示行为影响比赛的酌情扣团体得分30—50分。

3、各代表队领队直接负责本队比赛期间的赛事协调工作及人员组织工作。

、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根据各代表队得分高低取前3名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及奖品。

    院学生会学习部联系人:范振智,联系电话:15506911525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主要考察内容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研

 

年十二月

附件2:

主要考察内容

 

一、法律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安全方面

1、交通安全

2、食品安全

3、消防安全

4、财产安全

5、电话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