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5〕27号——关于举办辅导员专项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点击数:3970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举办辅导员专项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系(部):

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全院辅导员专项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8时30分

二、培训地点:地球村校区多媒体25

三、参加人员:学工处负责人、就业办负责人、各系办公室负责人、全体辅导员

四、主 讲 人:周璐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区域)人事代理服务专员

五、培训内容:

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目的和意义;

2、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托管个人人事档案;

3、如何正确填写《就业协议书》。

六、有关要求:

1、请与参人员携带笔和笔记本参会,并提前5分钟到场;

2、本次培训作为本学期辅导员业务培训内容之一,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请提前向学工处说明情况。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二年五月二十

主题词:辅导员  业务  培训  通知

抄  送:分管院领导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5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