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2015〕30号——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点击数:4014 信息来源:院团委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了做好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团籍关系在我院的2015届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518日—522日,各系团总支整理本系各毕业班团支部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资料;

2525日—526日,各系团总支将本系毕业班团员证送至院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系部

1

525日晚上18:0022:00

保健与休闲系、艺术设计系、国际商贸系

2

526日下午14:0017:00

烹饪系、经济管理系

3

526日晚上18:0022:00

工程管理系

3、各系团总支将毕业班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团组织材料转给给各毕业班辅导员。

三、相关要求:

1、团员资料是每位团员青年的一份重要材料,各系团总支应本着严谨、细致的态度,认真清点整理毕业班团支部团员材料,防止材料遗失或错放。材料整理完后要以团支部为单位(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存放,并填写毕业班团员材料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团员材料转给毕业班辅导员时,应办理转交手续,转交双方都应当场核清材料,并在毕业班团员材料登记表交接人、接收人处签字,各系团总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各留底一份。

3、团员证由辅导员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应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4、毕业生若丢失团员证的,可以补办团员证:

1)需填写补办团员证申请表;

2)准备一张一寸证件照;

3)补办团员证时每证需交纳5元的工本费;

4)以各系为单位于66日前统一到院团委组织部补办团员证,联系人:苏廷浮 15505919741

5、毕业生团员办理转出关系时,若没有缴齐团费的,须补交团费。补缴团费由各团总支收集后统一上交至院团委宣传部,联系人:孙羽琼 15506900482

附件:毕业班团员材料登记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515